广东烹饪协会成立于1987年,由广东省内从事餐饮业经营、管理与烹饪技艺、餐厅服务、饮食文化、餐饮教育、烹饪理论、食品营养研究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自愿组成的全省性的跨部门、跨所有制的行业性组织,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。
入会将为您带来:
★庞大的信息资源平台
1、参加会员联谊活动。让您第一时间获取行业政策、规范、发展新动向信息,避免企业违规操作,为企业顺畅经营保驾护航。
2、多年的发展,协会已构成了一个成熟、庞大的会员平台和人才信息库,为您企业寻找专业人才开辟了广阔的路径。
3、强大的专家队伍,可根据企业的需求,随时上门指导企业开业前的筹备及具体规划工作,并为企业诊断、解决经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。
4、会员单位:免费获得内刊《广东烹饪》杂志,在广东烹饪协会官方网站上宣传。
★丰富的荣誉体系
1、为加入广东烹饪协会会员的企业,颁发牌匾和证书,针对会员中先进的企业及优秀人物代表,向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推荐,有机会当选为理事(单位)、常务理事(单位)、副会长,以提升企业在社会中的地位及影响力。
2、对会员单位,优先进行:"广东名小吃"、"广东精品月饼"、"广东名菜"、 "广东名点"、"广东名师"等各种荣誉的认定、授牌,并免费提供认定前咨询指导。
★提升技术服务水平的渠道
在省劳动部门的支持下,协会每年都组织技术交流、技能竞赛等活动,并协助其中的优秀选手办理技术职务晋升。
★会员入会手续
1、提交《广东烹饪协会会员单位申请表》,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;
2、提交申请单位的《营业执照》、《税务登记证》、《卫生许可证》的复印件,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;
3、进行资格审查后,报协会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本会会员。经批准入会的会员,均颁发会员牌匾,享受会员的权利和义务。
广东烹饪协会章程(2006年8月10日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)规定:
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出席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,参加协会活动、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;(二)拥有本协会的选举权,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三)获得本协会提供服务的优先权,获得本协会编辑出版的烹饪书刊、资料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协会工作的提议案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协会章程;
(二)执行本协会的决议;
(三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四)维护本协会和本行业的合法权益;
(五)积极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;
(六)主动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,尽可能对发展烹饪事业提出建议;
★会费缴纳:
1、新会员入会:1000元(含牌匾费);
2、一般会员单位:600元/年;
3、理事单位:1000元/年;
4、常务理事单位:1200元/年;
5、副会长单位:1500元/年;
6、会长单位:1800元/年。
7、续缴会费:会员续缴会费按年度计算,可一年一交,也可一交数年。
会员应在会费到期前一个月续交会费。